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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6:33

为妹出气施武力 触犯刑律悔莫及

作者: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王辉 郑金龙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妹妹因恋爱问题与他人发生矛盾,哥哥出于“保护家人”的心理,纠集多人对男方大打出手,最终导致多人受伤。日前,经三明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沙县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缓刑1年至1年6个月不等刑期。

2024年2月,因被告人林某某的妹妹与朱某某谈恋爱引起纠纷,林某某等人找朱某某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由于人数悬殊,林某某等人先行离开。但眼看妹妹受了委屈,林某某气不过,遂纠集“帮手”找男方斗殴,致朱某某、赖某某等人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林某某等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该案被移送至沙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后认为,林某某伙同他人以报复个人情感问题为目的,纠集人员进行单方聚众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致被害人轻微伤。法院经审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表现,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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