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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6:33

跨城“寻房”记

作者: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文慧 章铭雪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不是我不想还钱,是真没钱,啥财产也没有了,想还还不上。”近日,电话那头,被执行人吴某语气笃定,可谁能想到,这竟是他精心编织的谎言。在首次还款后便没了踪影,也未主动报告任何财产,面对吴某的赖账,原告多次催款无果,无奈之下向南平建阳法院申请执行,一场跨城追查“隐形财产”的执行行动就此展开。

建阳法院执行干警施达仔细翻阅这起租赁合同执行案件卷宗后,立即启动“总对总”系统进行查控。当屏幕上跳出吴某在福州的两套房产信息时,施达的心猛地一沉——吴某竟然对法院隐瞒了重要财产!经核查,其中一套房产已被最高额抵押,处置意义不大,但另一套处于预告登记状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对其进行预查封。合议庭迅速商讨,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并委托房产所在地法院协助调查。

当施达再次联系吴某,将那套房产地址告知他时,电话那头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随后吴某仍坚称“这套房不是我的”。尽管预告登记未过户的房产归属确认程序复杂,但执行干警绝不退缩,誓要追查到底。

为确认房产信息,执行干警在福州奔波,跑遍三个不动产登记中心。从查阅资料到核对法条,从反复商讨到沟通协调,终于确定这套房产满足强制过户条件,可进入查封拍卖流程。走出不动产登记中心时,夜幕降临,晚风驱散了干警们一天的燥热与疲惫,一切辛苦都有了意义。

第二天,为获取更多信息,执行干警顶着福州毒辣的太阳,在房产所在小区门口等待。柏油路被晒得发软,本想在阴凉处稍作休息,却又陷入蚊子“包围圈”,身上满是红包。但当物业人员出现,干警们立刻迎上去。原来,这套房产已被租赁。

下午,施达和同事找到租户。出示证件、耐心解释,租户大哥十分配合,拿出吴某出租房屋时提供的购房合同及发票照片。合同显示吴某全款购房,这成为关键证据,也证实他具备还款能力。干警还向租户讲解带租拍卖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导其填写申请书,保障租户权益。

凭借福州之行获取的有力证据,建阳法院依法启动房产查封、拍卖程序。在法律威严震慑下,吴某终于明白逃避无用,主动现身法院,一次性还清剩余债务106.6万余元。案件执结后,干警第一时间联系租户,告知其房屋查封将解除,可正常使用。

这起跨城执行案件的圆满落幕,不仅守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租户权益,更给妄图逃避执行的失信者敲响警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威严,让“赖账者”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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