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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湖里大队查处一起货运车辆擅自改装违法行为,涉事货运经营者被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处罚款1万元。 当天,湖里大队执法人员在长岸路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林某驾驶闽E牌照牵引车及挂车,运载菜籽粕从现代码头往海沧方向行驶。执法人员依法引导车辆至杏林大桥停车场进行详细核查,发现该车存在重大改装嫌疑。 经比对车辆营运证登记信息,该挂车注册类型为栏板式,标注尺寸为长9.55米、宽 2.55 米,侧栏板与后栏板高度均为0.6米。但现场勘验显示,该车已被擅自改装为厢式结构:原侧栏板、后栏板被拆除,加装封闭式厢体并通过四角焊接与车架固定,厢体高度加高至2.4米,改装部分与原车结构形成永久性连接,与营运证登记内容严重不符。 执法人员指出,货运车辆擅自改装会改变原有安全技术参数,不仅增加车辆制动、操控系统负荷,提升行驶安全风险,还可能因装载空间扩大导致超载超限,对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害,扰乱货运市场公平秩序。现场执法人员对改装部位进行多角度拍照取证,固定违法事实。 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5月23日,交通执法部门对涉事货运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责令15日内将车辆恢复至注册登记的技术参数状态,并对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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