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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4:14:36

用他人照片为网店宣传 闽清法院调结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作者: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周文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闽清法院东桥法庭审结一起因肖像权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小黄系一名时尚服装穿搭博主,从事模特拍摄,通过展示衣服的上身效果、介绍服装材质特点等,小黄拍摄完后将照片发布在自己的“某书”作品中,为服装品牌方做宣传及引流。2024年间,小黄发现小史在淘宝平台开设店铺,在未经过小黄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小黄作为模特的照片作为网店服饰商品主页的宣传照。小黄认为,小史未经过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私自使用其发布的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小史的侵权行为导致其形象受损,对其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小黄将小史诉至闽清法院,要求小史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闽清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小史,对其释法说理。小史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表示已经在和小黄协商解决此事。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小黄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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