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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40:00

凌晨盗走坏电机 监守自盗获刑罚

作者:记者 陈浩 通讯员 方晨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经光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廖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廖某某系某厂维修设备部门工作人员,其发现维修部门口长期放置多台废弃电机且无人看管,遂心生贪念。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廖某某利用每日凌晨下班时段天黑、人少不易被察觉的时机,先后5次将维修部门口的5台废弃电机盗走。经专业评估机构鉴定,涉案5台电机市场价值共计5025元。

案发后,廖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态度诚恳,并积极退还全部涉案财物,最大限度挽回被害公司经济损失。鉴于廖某某具有悔罪表现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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