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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罗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某受贿一案。罗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欢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亨顺出庭支持公诉,市县人大代表以及县纪委监委、县直单位等50多名党员干部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至2024年4月期间,黄某某利用担任罗源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墓地整治工作组成员的职务便利,以及返聘后负责违建坟墓巡查整治工作职责的便利,为罗源县某陵园管理有限公司在墓地日常巡查、违建查处、非法销售墓位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9万余元。 庭审现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推进,既充分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又完整还原了黄某某从思想滑坡、权力寻租到最终坠入犯罪深渊的过程。“作为公职人员,我背弃了初心使命,逾越纪律红线,我愧对党和国家的培养……”黄某某声泪俱下的反思,让在场旁听人员深受触动。该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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