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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我计划在农村开设小型生猪屠宰作坊。请问,生猪屠宰有哪些规定和限制? 【解答】 傅增明(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杨先生,你好!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您若想开生猪屠宰作坊,必须在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严禁私自设立屠宰场或未经许可屠宰;屠宰前需经官方兽医检疫,屠宰后需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确保无疫病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屠宰作坊需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从业人员需具备健康证明和操作资质。若您在农村地区个人屠宰生猪仅供家庭食用,无需定点屠宰,若将自宰猪肉对外销售,则必须通过定点屠宰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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