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7-07 14:48:39

集资诈骗亿余元 获刑十二年

作者:郑世贤 余本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洗钱犯罪往往藏匿于复杂的资金往来背后,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尤溪县检察院成功立案监督当地首起洗钱案,揭开犯罪分子试图“洗白”非法所得的伎俩。近日,被告人林某被法院判处刑罚。

2015年至2023年期间,林某因沉迷网络赌博且无稳定收入,明知没有偿还能力,仍虚构投资专利项目、经营屯纸生意等理由,向17人非法集资,涉案金额高达1.5亿余元。案发后,林某声称集资款多被用于网络赌博,部分用于偿还旧债、支付高额利息及个人消费等,但大部分资金去向不明,也未告知赌博钱款流水情况。

在审查该起非法集资案时,尤溪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深入分析比对案件证据,对每一笔交易记录、每一条银行流水抽丝剥茧,最终发现林某通过买卖房产和基金的方式“漂白”赃款,锁定关键洗钱线索。

发现线索后,尤溪县检察院立刻联动公安、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经检察官不断释法说理,林某最终交代部分钱款用于购置房产。检察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后,公安机关通过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调取房产交易资金流水,并结合林某的供述锁定第三方支付交易数据,查清林某将集资诈骗所得中的43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并通过该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继续周转资金的关键证据,成功破获这起当地首例洗钱案,保障了案件的顺利起诉和审判。

最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洗钱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1万元。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