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7-08 16:25: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 福州1.8万余名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作者: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陈立铨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福州市晋安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举行。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福州市积极围绕“三聚焦三构建”全方位推进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设,成立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聚焦基础保障体系,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基本完成了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1.8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