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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连江县人民法院“青禾调解团”成员、法官助理黄月通过线上平台成功调解一起直播带货培训服务纠纷案。从立案到达成调解,仅用时2天。 今年2月17日,连江某培训机构老板冶某某与学员魏某某线上签订《某某直播带货服务协议》,合同金额5880元,由冶某某为魏某某提供直播带货培训服务。冶某某承诺魏某某参加培训后,若直播带货未达到约定业绩,可全额退还培训费。当日,魏某某向冶某某支付定金1000元后开始接受培训,并在线上直播带货。然而,约定期限到期后,魏某某仅赚取几十元佣金,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在要求培训机构退款遭拒后,魏某某起诉至连江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将该案交由“青禾调解团”先行调解。黄月仔细查阅案卷,并协同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冶某某表示培训服务协议已履行完毕,魏某某通过培训已掌握直播带货服务技能,且至今仍在线上直播带货,因此不予返还定金,如果魏某某今后不再直播带货,才同意返还培训服务费定金。 在充分倾听双方意见后,黄月协同特邀调解员详细梳理案件事实,总结归纳双方的争议点,采用“背靠背,两头调”的方式,分别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经黄月等人耐心沟通,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和,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考虑到当事人分处两地,为提高调解效率,黄月和特邀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开展远程调解,向双方说明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冶某某同意分两期退还1000元培训费,并线上签订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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