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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数日就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近日,40名工人在武夷山法院派驻综治中心法官的帮助下,终于卸下心头大石。法官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新法子,让 20 多万元欠薪有了着落。 时间倒回2024年深秋,武夷山国家公园深处,疫木砍伐的油锯声曾是这群工人每天的闹钟。建瓯某公司从武夷山市某国有林场接下虫病应急防控项目后,委托陈某召集了 40 名工人进山作业。“每天天不亮就上山,踩着露水砍树、搬运。”项目完工后,发包公司未及时结算费用,导致陈某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多名工人讨要工资未果矛盾激化,陈某等工人无奈到武夷山市综治中心反映诉求。 “不能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综治中心当即启动“4+X+1”多元调处机制——法院派驻法官牵头,联合林业局、司法局和人民调解员组成专班。法官翻看材料时发现,双方对14万余元合同内工资无异议,但对额外产生的7万余元劳务费用的支付担保争执不下:公司担心标的外钱款分配不清,陈某怕这7万元成了“空头支票”。 调解室里,法官拿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指着“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的条款,耐心解释道:“项目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有合同约定,这 7 万元是工人实际付出的劳动报酬,理应得到保障。”法官提议,14 万元合同内工资 4 日内直接打给工人个人账户,7 万元由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支付承诺书,明确2025年11月20日前付清。 3 个小时的沟通,从剑拔弩张到心平气和。陈某和公司代表一起,对着考勤表、工时记录逐人核对工资数额,法官在一旁用笔标注着每个名字对应的金额,确保分毫不差。经过法官的梳理和协商,建瓯某公司在4日内按照合同内确认的工资依次汇入每个工人的账户,合同标的外的 7 万元于 2025 年11月20日前付清。 目前,40名农民工已领到第一期合同约定的全部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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