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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涉未成年人纠纷专项执行团队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案件。 宫某和黄某于2013年2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由父亲宫某抚养教育,母亲黄某按月支付抚养费。之后,宫某因工作和生活变动,带着孩子搬至东北,给黄某探视孩子带去极大不便。2016年4月起,黄某不再支付孩子抚养费,宫某遂于2024年9月起诉至法院,最终法官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之后黄某仍未按调解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宫某遂向永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永安法院涉未成年人纠纷专项执行团队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依托“线上查控+线下走访”联动模式,将黄某传唤至法院。 由于这起抚养权执行案件涉及孩子母亲,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造成负面的影响,该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与该案执行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先行做好黄某的思想工作。法官向黄某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从探望、抚养、监护、心理等多方面进行释法答疑,并对黄某开展“亲情谈话”,从法律责任与后果、伦理道德及孩子的成长需求等多维度耐心释法说理。 最终,黄某认识到错误,通过电话与宫某进行协商,达成调解一致意见并当场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表示今后将积极准时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在日常探望中担负起母亲的责任,和宫某携手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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