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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3:44:17

明溪县检察院守护文化根脉与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实习生 吴予曈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让闽西北“绿宝石”绽放光彩

——明溪县检察院守护文化根脉与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

明溪县,这座闽西北的“绿宝石”,既承载着南山遗址等历史文脉的温度,又孕育着345种野生鸟类的生态密码。近年来,明溪县检察院积极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为保护中华文化遗产、赓续民族历史文脉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公益诉讼“护遗产”

朝阳斜射在斑驳老墙上,照出千万种模样。刚跨进夏坊乡高洋村徐家老宅的检察官助理吴鸿劢却无心观看此等景色,而是抬头望向烟雾感应器和电线所在的位置,此时的他还有一项更重要的工作要做——对老宅等古民居进行“消防体检”。

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徐家老宅,2021年前因年久失修出现部分柱子、檩条腐朽,瓦片损坏等情况。2021年3月,明溪县检察院在对县域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址深入开展调查摸排时发现上述情况,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按照“如修如旧”“最小干预”原则,对徐家老宅开展抢救性修缮工作,使其重现昔日风采。2022年,该案件还成功入选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优秀案例。

“文物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古村落的消防安全更是刻不容缓。检查旨在发现隐患、督促整改,运用法治力量压实各方责任,让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在安全的环境中永续传承。”吴鸿劢告诉记者。

文物是活着的历史,一砖一瓦皆诉说着文明的脉络。近年来,明溪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扩大朋友圈、深入最基层、创新工作法,逐步构建起全链条保护体系。针对县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保护缺位、环境杂乱等问题,于2021年联合县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制定《南山遗址保护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专项活动方案》,打通“文物执法+公益诉讼”常态化沟通渠道。2024年以来,该院共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7件,均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到位。

如今,走进明溪古村,青瓦白墙间“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标志醒目可见,文物保护意识已融入村民的日常。

生态检察“绿山河”

“观鸟胜地,自在明溪”。明溪是鸟类的乐园,记录有345种野生鸟类,约占我省鸟类种类的60%。同时,明溪县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的中途,生态禀赋优越,是鸟类理想的生息繁衍场所。如何保护这里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近年来,明溪县检察院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破坏生态犯罪,以“恢复性司法”推动生态修复,用法治之盾筑牢绿色屏障。

2023年7月,一场特别的庭审在夏坊乡李沂村开展——以“巡回庭审”的方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谢某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一案,引来当地村民前来旁听。

明溪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法规,擅自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1支,并在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使用该枪支猎捕野生动物,应当分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并当庭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谢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今后不会再犯。

“我们不仅要让破坏者为行为‘买单’,更要让他们成为生态保护的‘宣传员’。”明溪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黄宇表示。

2024年以来,明溪县检察院依法办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件12人,对起诉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责令当事人履行环境修复义务,累计收缴赔偿(补偿)金18.05万元。同时,该院做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县河长办紧密协作,开展联合巡河保护行动,通过公益诉讼网格化线索摸排,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涉水“四乱”问题4个。

普法宣传“润人心”

守护文化根脉与绿水青山,既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明溪县检察院通过创新普法形式,将法治宣传与传统非遗、校园教育深度融合。

“检察官阿姨,微雕作品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怎么读呀?”2023年底,在沙溪小学的“非遗法治课堂”上,孩子们手持刻刀,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指导下雕刻米粒般大小的“法治”内容,明溪县检察院检察官兰贵霞则用生动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

这种“检察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同授课的模式,让枯燥的法条变成了指尖的艺术。“孩子们在雕琢中感受文化魅力,在互动中学习法律知识,法治信仰就像雕刀刻痕一样,慢慢印进心里。”参与授课的明溪县检察院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栾小明颇有感触道。

除了“非遗课堂”,明溪县检察院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宣传服务队深入社区、广场等地,向群众宣传讲解南山遗址等文化遗址的历史背景、文物遗址基本情况、保护文物遗址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等相关内容;通过以案释法、身边案例等方式,提醒群众增强保护文化遗址和自然遗产的法律观念,并鼓励群众积极对破坏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让不法分子“无缝可钻”。

下一步,明溪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发力、不断创新,与社会各界携手共进,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构筑坚实的法治屏障,让明溪的文化根脉得以传承,自然瑰宝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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