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7-23 17:10:51

无证卖烟花爆竹 获利不成反获刑

作者: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蔡国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邵武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管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管某某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间,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一江西籍男子,先后四次购买价值6.85万元的烟花爆竹。管某某将这些烟花爆竹存放在自家住宅内,并加价20%-30%销售给同村村民,从中非法获利1万元。2024年12月30日,公安机关在管某某家中查获尚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经鉴定价值3.01万元。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管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管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