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失声明 福州旺华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旺华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 遗失声明 漳浦县人事局不慎遗失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注册号:闽财(2011)票字第01号],票据号码:0519828-0519850、0519925-0519950、0520133;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注册号:闽财(2012)票字第02号],票据号码:0678627-0678650、0678718-0678720、0678772、0678784、0678848;单位收款收据(平推三联)[注册号:闽财(2006)票字第14号],票据号码:00042070-00042250,现声明作废。 漳浦县人事局 2025年7月24日 卢飞: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市百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伯恩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和时代餐饮有限公司、许敏建、卢飞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691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7月4日作出(2024)榕仲裁1691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福州卓越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卓越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陶金莲与被申请人福州卓越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卓越境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5)榕仲受310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10月20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姚朝注、福建省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国辉与被申请人姚朝注、林燕、福建省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5)榕仲受91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2025)榕仲裁91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黄泽泓: 本院受理原告陈锦鸿与被告黄泽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25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福鼎柏柳印象茶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98210021496),现声明作废。 福建福鼎柏柳印象茶业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烤度餐饮店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烤度餐饮店 2025年7月24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横塘村村民委员会遗失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号码:9315577,金额:1184.08元,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横塘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清算公告 福建鸿图旅游规划设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0007573790240,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相关要求,经本单位理事会决议注销并清算,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各债权人在45天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袁书琪 联系电话:13358246599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 单位名称:福建鸿图旅游规划设计院 2025年7月24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大坦洋茶文化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98110037670,法人(陈矜荣)私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大坦洋茶文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东本贸易有限公司等四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厦门市东本贸易有限公司等四户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截至2024年3月20日,资产包债权金额为216,866,936.13元,其中本金余额128,054,735.2元,利息88,701,720.15元,代垫费用110,480.78元。该资产包债权主要分布于福建省厦门地区。具体情况请登录我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mtamc.com.cn/)查询。 交易对象:该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政策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债权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自然人债务人及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或异议,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相关有权部门登记的信息等有关资料为准。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0063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91-97837365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24日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