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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屏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邀请乡镇干部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1月,被告人杨某某受福建某农牧有限公司聘请,担任生猪养殖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项目开工过程中,杨某某认为原有生产道路过于狭窄且部分边坡较陡,存在安全隐患,在未经公司同意以及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指使项目施工人员将生产道路拓宽,并将该区域的边坡放宽放缓,造成超范围使用林地96.22亩,林地原有森林植被遭严重毁坏,林业生产条件遭严重毁坏。案发后,杨某某对林地进行补植造林,复绿面积达82.43亩,另有12.4635亩用地已经获得福建省林业局的用地审批。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杨某某作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乡镇干部表示,此次庭审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过程规范,让他们直观感受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法律后果,对基层治理、农用地保护和依法行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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