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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5:25:25

窃取“金灰”逾百斤 法槌落下惩贪心

作者: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法宣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寺庙的“金灰”也有人惦记吗?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两人多次到寺庙盗窃燃烧炉中的“金灰”,数量达到282斤,最终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间,被告人杨某某和周某某打起“金灰”的主意,多次到厦门市同安区、泉州市的寺庙中盗取燃烧炉中的“金灰”,其中杨某某盗窃“金灰”共计282斤,经价格认定共计价值6208元,周某某盗窃“金灰”共计164斤价值3389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同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分别为6208元、3389元,均属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其中,周某某还系累犯,结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祭拜者焚烧纸钱产生的灰烬虽为“灰烬”,但其残留的金属成分具有价值,非法窃取构成盗窃罪。任何以非法手段窃取、变卖祭拜财物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更亵渎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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