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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我在餐厅用餐时,未留意地面湿滑不慎滑倒骨折,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医生说可能会有后遗症,后续还需要护理。请问,我能找餐厅要求赔偿吗? 【解答】 凌美英(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女士,您好!餐厅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因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您受伤,如餐厅地面湿滑未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或清洁后未及时擦干导致滑倒等情形,餐厅需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您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记录在场人员信息,保存好医院诊断证明、费用单据等。作为消费者,您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给予帮助,并与餐厅协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综合考量您与餐馆过错程度进行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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