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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隔墙” 补“心墙”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巧解多方纠纷 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两份特殊的“礼物”——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送来锦旗。这起因一堵墙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终实现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案外人的三方共赢,背后是执行法官用耐心与智慧破解僵局的生动实践。 2022年,邓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置了三元区某小区一层6号商铺。然而邓某收房后发现,商铺实际宽度仅8米,较权属登记的8.4米短了40厘米——相邻的7号商铺隔墙竟向6号商铺“侵占”了30厘米。邓某多次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恢复原状,但该公司均以租户尚在使用不予配合为由拒绝恢复,邓某遂诉至法院。 经审理查明,该房地产公司在出售前未核实房产实际情况,导致面积与登记不符,故法院判决该公司在三十日内将隔墙恢复至权属证书附图所示位置。判决生效后,房企却以租户反对为由迟迟未履行,案件由此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此案并非简单的“拆墙移墙”:一方面,申请执行人邓某态度坚决,要求这堵墙必须恢复原状,还其应有的面积。另一方面,7号租户以装修损失为由漫天要价,拒不配合施工,公司担心赔偿数额无法确定,难以推进工作。 执行法官为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提出了多种方案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但均未取得突破和进展,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群众的期待不能等,企业的困境也要解。为让双方都能满意,执行法官将工作重心转向多方协调,并多次走访7号商铺产权人及租户,既向其释明不能对抗生效判决,又耐心倾听其关于装修损失的顾虑,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经过数轮“背对背”调解,各方终于达成共识:7号商铺产权人同意配合拆除共墙部分,就重新砌墙的位置、用工材料与邓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形成统一方案,承租人与房地产公司关于损失赔偿方面也达成一致意见。 赠旗现场,邓某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这个案件花费了法官大量的心思和精力,解决了我的心病,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非常感谢法官。”房地产公司代理人也感慨道:“没有执行法官的倾心协调,为企办实事,这个案件无法顺利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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