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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对被告人蔡某甲提起公诉,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蔡某乙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24日,蔡某甲通过电商平台网店A销售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燃气灶。2024年1月5日,蔡某乙与蔡某甲共同销售上述燃气灶,同月14日又在同一电商平台设立网店B销售假冒燃气灶。截至1月24日,共计销售金额近50万元。在此期间,网店A收到电商平台出具的违约单,并被冻结店铺资金,限制店铺销售。蔡某甲找到同案人蔡某丙(另行处理),让其伪造申诉材料向平台申诉。蔡某丙在网上伪造“莆田市公安局龙桥派出所”“杭州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某品牌厨房电器海三店”三枚印章,分别制作接处警登记表、老板电器授权书、进货凭证等申诉材料,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平台申诉。平台法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诉材料系伪造,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1月24日,蔡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4月14日,蔡某乙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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