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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 2024年1月至10月21日期间,陈某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即在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某村后山搭建简易帐篷,私自宰杀生猪,并将未经检验检疫的猪卖给猪肉摊贩,猪肉摊贩等人又将猪肉卖给群众,涉案销售金额为52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从事生猪屠宰的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广大消费者购买猪肉时务必选择正规市场、超市等,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若发现违法行为,积极举报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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