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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公益为了“只此青绿” ——三明市检察机关创新构建公益保护新格局 2015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大幕拉开。作为全国13个试点省份之一的福建,三明市检察机关以“敢为人先”的姿态勇立潮头,至今已走过十个年头。 这项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从全到优,经历了怎样的变化?翻开“全国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餐饮具里的民生守护”等内容,或许能够窥见一条“生态优先、民生为本、机制创新”的公益诉讼三明路径。 叩响公益保护之门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最初确立的四个法定领域之一。对生态资源是最核心竞争力的三明而言,公益诉讼不仅是护航绿色发展的“法治利剑”,更是守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关键抓手。 故事始于2014年的清流县。当年,清流县环保局联合公安制止刘某胜非法焚烧电子垃圾时,查扣了2.8万余千克危险废物。但因贮存条件不足,这些危险废物先后转移至无资质的养猪场、公司仓库贮存。直至2015年刘某胜案因证据不足被不起诉,危险废物仍未得到妥善处置。清流县检察院敏锐捕捉到公共利益受损的隐患,于2015年12月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指环保局“怠于履职”的违法性。 鉴于清流县环保局在诉讼期间已对刘某胜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处置危险废物,清流县检察院将诉讼请求变更为确认被告清流县环保局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违法。2016年3月1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清流县环保局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违法。 这起全国首批、全省首例检察机关胜诉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不仅为全国试点提供了“三明样本”,更以一场“首战告捷”的公益诉讼,宣告了检察机关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 此后,三明公益诉讼的“朋友圈”持续扩大:2016年6月,省检察院在三明市召开全省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推广三明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经验,三明检察成为守护闽中生态的“法治主力军”。 筑牢生态修复之基 如果说清流县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是“行政公益诉讼”的破冰,那么2016年6月尤溪县检察院提起的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则标志着检察机关向危害民生、损害民利领域延伸,实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覆盖的关键跨越。 近日,当尤溪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踏访尤溪县新阳镇下村林场时,眼前的变化令人感慨。 “这里曾是新阳镇最明显的‘伤疤’,黄土之上满是黝黑的废渣,影响美观甚至是次要的。”检察官指着远处的山坡介绍,“当年这些废渣若渗入土壤,会污染地下水;若遇雨水冲刷,河流也会遭殃。” 2015年4月,尤溪县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现场查扣425.95吨熔炼废渣。经鉴定皆属于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费用需160万元。因案情重大,尤溪县检察院根据有关管辖规定,将涉案线索移送三明市检察院审查处理。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三明市检察院严格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于2016年6月27日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苏某和等人承担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并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同年12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不仅支付了160万元处置费,更承诺对受污染土壤进行生态修复。 这起“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如同一把“钥匙”,打开了三明检察公益诉讼向民生领域延伸的大门。此后,全市各基层检察院纷纷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三明检察率先在全省实现两级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十年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30件,真正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惠及一方”。 织密公共安全之网 当“首例”接连涌现、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如何实现从“量”到“质”的跃升?三明检察给出的答案是“机制创新”与“协同共治”。 2018年6月,三明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据悉,该意见系全省首个由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规范性文件。 此后多年,《关于建立全市“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等机制相继落地,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益诉讼大格局。 2023年夏,一场由“小餐具”引发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三明大地铺开,正是这一格局的生动注脚。 该行动源于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三明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规定》立法项目调研,报告显示,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饮具多批次抽检不合格,自行清洗复用的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率同样居高不下。 “餐饮具卫生直接关系‘舌尖安全’,必须管!”三明市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达成共识。这场“小切口”监督,很快演变为“大民生”工程。三明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一体履职,启动“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区域协作”机制:11个基层检察院同步开展摸排,市检察院统一审核线索、制发标准,确保监督无死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会,与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提高法律监督实效;永安市检察院发现跨区域餐饮具问题后,立即联动龙岩市连城县检察院,关闭不合格消毒场所1家。 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24家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清洗消毒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检查1250余家次,查处立案43件,指导完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109家,规范清洗消毒操作85家。更令人振奋的是,有力促使三明市投入200余万元升级改造生产线,探索搭建“互联网+监管”平台,安装104个摄像头实时监控清洗流程。专项整治后,相关行政机关组织开展“回头看”,集中消毒餐饮具合格率为95.83%,自行消毒餐饮具合格率96.95%,餐饮具的卫生安全抽检合格率显著提升。 十年公益路,三明市检察机关用行动诠释了“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担当。他们深知,每一次立案、每一份建议、每一起胜诉,都是在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加码”,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添砖”。 “未来,我们将在守护绿水青山、保障民生福祉、促进法治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让公益诉讼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注脚。”三明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程凤娟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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