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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突发死亡怎么赔? ——周宁县李墩司法所启动“园区枫桥”机制化解一起纠纷 近日,周宁县司法局李墩司法所启动“园区枫桥”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促成涉事双方和解。 7月17日下午,李墩工业园区某制造企业的一名中年男性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意外,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死者亲属闻讯后情绪激动地赶到企业,要求企业给出说法并给予赔偿。事件发生后,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向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向李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为此,李墩司法所立刻启动“园区枫桥”调解机制,迅速组建由县人社、法院、司法所等部门以及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等成员组成的调解小组,及时介入调解,并持续关注事件发展动向,积极做好调解前期准备工作。 7月19日下午,待死者直系亲属悉数到场后,调解工作正式启动。初步调查显示,死者为企业员工,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且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家属提出高额赔偿要求,而企业则强调事件属于意外,需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双方分歧较大。 “调解的核心在于平衡情理法。”调解员孙伟民说道。首轮调解中,家属情绪激动,指责企业安全措施缺位,企业则认为已尽到安全管理责任,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小组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沟通:向家属详细解释工伤赔偿标准和法律程序,同时劝导企业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额外给予补偿。 调解进入第二天,双方态度出现缓和。企业同意先行支付丧葬费用,并承诺配合进行工伤认定;家属则降低了赔偿预期,但对于具体金额和责任认定仍存在争议。调解员会同人社部门人员,现场解读《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死亡补助金的规定,并引用同类案例的调解结果,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关键时刻,企业负责人主动提出增加补偿金,家属平和接受。随后,调解员进一步帮助家属厘清法定赔偿与企业补偿的具体构成,最终推动双方于7月21日晚达成协议。 根据调解协议,企业除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外,额外向家属多支付35万元补偿金,并承诺协助为死者父母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家属代表签字后哽咽地表示:“感谢调解员的帮助,让我们既得到了法律保障,也感受到企业诚意。” 当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按下鲜红的指印时,连续奋战多日的调解员终于放下心中大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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