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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5日,福建法院自然保护地暨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工作座谈会在南平召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福州专员办党组成员、副专员汶哲表示,要进一步密切执法与司法的沟通交流,拓展“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内涵,加强信息共享,畅通联络渠道,形成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合力破解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的难题;要进一步发挥刑事诉讼审判中心作用,发挥裁判功能,加强会商研究,推动解决案件办理中的普遍性争议问题;要进一步探索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机制,推动建立适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的新机制。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丽青强调,福建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主动履职,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要坚持科技赋能,推广运用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司法赔偿机制,借鉴“三协同”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跨域协作,密切府院联动,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司法保护的实效性。要发挥审判职能,落实最严法治,坚持守正创新,加强系统保护,奋力谱写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司法保护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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