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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2:57:14

擅自转租生祸端 依法调解止争端

作者: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周文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租赁车辆转借他人后受损,责任该如何划定?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东桥法庭调解了这样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据了解,今年1月间,董某通过某租车平台与甲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一辆小型轿车租赁给董某使用,共租用8天,每日租车费70元。董某在租赁期间,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而该人在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严重。甲公司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与董某协商车辆赔偿问题。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公司将董某起诉至闽清法院,要求董某赔偿车辆维修费、停运费、折旧费以及支付律师费等合计约5.8万元。

闽清法院受理该案件后立即制作应诉材料,并将材料送达至董某。其间,法庭干警多次征求双方的调解意见,询问双方相应诉求。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近日达成调解:董某一次性赔偿甲公司各项费用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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