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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5:44:31

从针锋相对到相互理解 抚养纠纷调解的“破冰”路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余添金   来源:   责任编辑:

“感谢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化解,如今孩子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我们也不用发愁了。”近日,当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时,罗某在电话中感慨道。

日前,郑湖乡综治中心通过建立“情法相融破心结、诉求整合寻共识、利益重构续亲情”的三步调解法,历经3个月的持续攻坚与6小时的多轮磋商,成功化解一起因抚养费争议引发的家庭纠纷。

抚养费用起纷争

2024年10月28日,沙县区综治中心向郑湖乡综治中心流转了一份《来访事项指派单》。经了解得知,郑湖乡村民杨某前往区综治中心接访大厅反映,其与前夫罗某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归罗某抚养,杨某每月向罗某支付500元抚养费。但罗某的亲属认为抚养费过低,便私下扣除了杨某借给罗某亲属的近10万元钱款。杨某担心该笔钱款去向不明,每月抚养费又得重复支付,遂请求综治中心予以调解。

首次调解遇阻力

郑湖乡综治中心接到《来访事项指派单》后,迅速启动调解程序。工作人员在致电涉事双方时,发现矛盾早已超出普通家事纠纷范畴——罗某亲属在通话中声调陡然升高,以“欺骗性离婚”“没良心”等尖锐指控痛斥杨某。

经核查,偏瘫、行动不便的罗某因丧失劳动能力陷入赤贫,幼子被迫寄养在亲属家中,其亲属多次通过电话与杨某沟通,均以激烈争吵收场。罗某亲属抵触情绪强烈,此次更以“没空陪骗子演戏”为由拒绝出席调解。杨某也因时间冲突无法参加调解,调解尚未开始便宣告冻结。

为打破调解僵局,郑湖乡综治中心启动“穿透式调解”机制,下沉一线走访摸排,发现罗某、杨某虽户籍在册,但长期在外生活,实际居住地已不在郑湖乡。面对人户分离的复杂情况,属地村干部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层优势,依托深耕本土的天然纽带,与罗某亲属建立“亲属联络通道”。

村干部通过与罗某胞兄恳谈,做好亲属情绪疏导工作,促使罗某胞兄明确表态:待父母年底返乡后,一定全力配合调解。

情理交融续亲缘

今年1月16日,郑湖乡综治中心跟进该起婚姻家庭纠纷时,获悉罗某父母已返乡,且双方同意当日下午在沙县区综治中心调解。工作人员迅速协调区综治中心启用联合调解机制,联动区妇联、郑湖司法所及村委干部组建专项调解组。

调解中,调解组的人员各司其职,分工有序。司法所人员从法理出发,向双方释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耐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指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并依法界定债务权责。“抚养费和债务有区别,未经杨某同意,这10万元不应该直接拿来当作孩子的抚养费。”

妇联工作人员则从情理出发,在调解过程中将心比心,评估分析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讲明罗某抚养孩子的不易,让杨某站在罗某的角度看待问题。“抚养费的数额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你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用。”工作人员向杨某建议道。

在“背对背”“面对面”的综合调解下,综治中心创新设计出“三维度保障方案”。该方案确立抚养费动态调整机制,将每月500元的抚养费标准提升至1000元;同步建立资金监管追溯体系,罗某亲属已扣钱款纳入抚养费分期抵扣流程;完善医疗费用共担机制,规范探望权实施细则。

通过专业分工与系统化解决方案,矛盾得到实质性的化解,实现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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