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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3:42:28

福州一无业男子冒充交警“执法”获刑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黄颖 潘恒霖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违章罚款还能讨价还价?

——福州一无业男子冒充交警“执法”获刑

人民警察肩负重任,承载着守护平安的职责和使命。然而谁能想到,有无业游民竟敢冒充交警当街“执法”,甚至拿违章罚款讨价还价?近日,这名“戏精”男子因犯招摇撞骗罪获刑。

“停下停下,交警巡逻!”2024年10月的一天,郑某正骑着三轮车穿过福州市长乐区某路口时,突然被一名男子当街拦下,“我是交警,警号35××××,你无牌无证还闯红灯,罚款600元!”

郑某看着眼前一身便装、黑衣黑裤的男子,没有一丝怀疑:“交警同志,能不能少罚点?”

“那就550元,扫码吧!”没想到,眼前的这名“交警”竟这么快松了口,郑某慌忙拿出手机扫描对方手机上的微信收款码,支付了“罚金”。看着对方骑上摩托车绝尘而去,郑某暗自庆幸:“还好,罚得不多。”

此后一段时间,骑电动车没戴头盔的林某、王某、陈某等人,也分别在多个路口被这名黑衣男子拦下,350元、500元、50元……多笔“罚款”先后进了这位自称“交警”“派出所副所长”男子的腰包。直到一名受害者在被骗多日后觉得不对劲,拨打了报警电话。

2024年12月22日,男子刘某在住处被公安民警抓获。这场持续两个月多月的“执法”骗局也彻底败露。经公安机关调查,连警服都没穿过的刘某其实是个无业游民,仅凭几句“我是警察”,就轻易从交通违章者手中骗走钱财,当场无人质疑。“我专挑违章的人骗,他们自己理亏,一般不敢多问。”刘某在讯问时坦言。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全部违法犯罪事实,退还受害者被骗钱款,并取得谅解。近日,经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长乐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冒充警察行骗,侵犯的不仅是群众财产,更损害了执法公信力。”对此,承办检察官说,只要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哪怕只骗得少量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法律对这类行为“零容忍”,就算有从轻情节,违法者也将付出沉重代价。

对于广大群众,检察官也给出建议:遵守交通法规是底线,学会识别骗局是防线。遇到执法者,多说一句“请出示证件”,多问一步 “核实身份”,就能让此类骗局无处遁形。“当我们每个人都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犯罪分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承办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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