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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6:55:44

闽侯法院以司法利剑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赵逍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司法护航生态 创新修复模式

闽侯法院以司法利剑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    8月14日,闽侯法院召开生态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闽侯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三起生态保护典型案例,旨在通过经验介绍、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凝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广泛共识。

近年来,闽侯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该院完善生态修复“5+”办案模式,设立“塔礁洲司法联动保护工作室”“福州(闽侯)湿地巡回法庭”等。

2024年以来,闽侯法院依法审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5件16人,责令缴纳生态修复金340余万元;联合沿线法院、水利部门建立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跨域协同保护机制,针对十八重溪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内违规游览行为首发司法保护令,开展巡江监测、无人机巡护、座谈调研等8场次;设立闽侯县法官林暨闽侯县“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示范修复基地、生态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栽种特色苗木2000余棵;助力侯官古渡口综合修复,打造“闽江最美的问候”沙滩公园和“夜泊侯官”夜色经济示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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