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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5:38:27

石狮法院司法护航海洋生态高质量发展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镇中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碧水蓝天 “海”好有法

——石狮法院司法护航海洋生态高质量发展

石狮,因海而生、因海而兴,海岸线的每一道曲线里,都藏着人与自然共生的密码。而守护这份和谐的,除了海风与潮汐,还有司法力量筑起的生态屏障。

近年来,石狮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构建“生态司法+”保护模式,为绿色发展和海洋生态高质量保护注入司法动力。

石狮法院在内部单独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配备3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2名书记员,集中审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刑事犯罪案件,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

相较于单纯的惩戒,让受损的生态得以再生,才是海洋保护的核心要义。该院主动转变司法理念,遵循“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推行“先赔偿修复后刑事追责”的救济模式,鼓励赔偿义务人通过增殖放流、削填引种等方式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破解生态环境类案件执行难题。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生态治理,综合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令、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该院凝聚多方合力,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法检公河”联席会、“林长+法院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工作会议,通报工作信息,反映执法情况,研判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形势。

此外,石狮法院与石狮市检察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湿地、林地、河流等开展联合巡护,不断深化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机制,为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机制保障。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强化警示教育,注重源头预防,是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环节。石狮法院精心挑选典型案例,组织重点监控企业代表、易污染行业经营者、环保监督员、渔业协会渔民代表等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该院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干警开展美丽海岸线净滩、义务植树等活动,吸引行业协会、民间志愿者组织、在校师生等加入海洋生态保护队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典型案例,深入社区、企业、机关开展法治讲座、普法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生态、关注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8月13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前夕,石狮法院生态庭联合祥芝渔业协会,将法治课堂搬到渔民家门口,通过法治讲座、普法宣传等形式,引导渔民依法捕捞,共同守护海洋生态家园。

“以前总觉得海里的鱼是捕不完的,听了法官讲的案例才知道,过度捕捞和违规作业会毁了这片海。以后每次出海,我都会提醒自己按规矩来,咱得给子孙后代留口饭吃。”渔民陈大爷握着刚领到的普法手册,语气里满是感慨。

随着“生态司法+”保护模式的不断深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正在这里徐徐展开,为海洋生态的高质量发展奏响了动人的法治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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