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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5:54:12

福州市检察机关将生态检察职能融入闽江流域保护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特约记者 罗金光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从源头到大海

——福州市检察机关将生态检察职能融入闽江流域保护

初夏时节,闽江的地理源头——南平,见证了一场守护母亲河的法治协同。今年6月,福州市、南平市政协与两地检察机关负责人齐聚于此,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贯通协同保护闽江框架协议》。这份以“民主监督+法律监督”为双引擎的协议,旨在深化“异地协作+跨区域联动”,标志着新时代山海协作在生态法治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为闽江流域构筑起更坚实的法治防线。

闽江,八闽大地的生命之河,其浩荡东流始于南平延平区的三支交汇,滋养两岸沃土,奔流入海。福州,这座依偎在闽江下游怀抱的城市,其生态根基与发展命脉,皆系于守护这条母亲河的清流与生机。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将生态检察职能精准融入闽江流域保护大局,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溯源清流:跨域协作筑牢上游屏障

闽江进入福州的第一站是闽清县。作为福州“西大门”,闽清境内的水口库区不仅是重要生态屏障,更肩负着提供清洁能源的重任。这片水域横跨福州、南平、三明、宁德四市四县区,生态地位举足轻重。

然而,水口库区曾饱受无序网箱养殖与水葫芦泛滥的困扰。闽清县检察院敏锐捕捉到这一生态痛点,迅速形成综合整治监督方案上报省检察院。随即,一场由省检察院牵头、省河长办组织的闽江流域水葫芦治理圆桌会议拉开帷幕。四地水利部门协同发力,累计清理非法养殖面积逾3万平方米,闽江水面重现清澈。

上游治理,重在联防联控。闽清县检察院主动破局,与上游三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闽江环水库区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同时携手下游的闽侯县检察院建立保护协作备忘录。依托这一机制网络,闽清县检察院高效办理水环境治理案件16件,督促职能部门完善污水管网接入,整改违规养殖场20多处,有效保障了闽江入城段的水清河畅岸绿。

闽江碧水东流至闽侯县,新的生态挑战随之浮现。今年初,闽侯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闽江右岸非法采矿案时,发现非法采矿点附近因地铁及房产项目密集,存在大量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现象,严重威胁河岸堤防与行洪安全。该院迅速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发出磋商函,督促履职。最终,职能部门查处违法行为4起,行政处罚12万元,并将约200亩受损岸滩纳入补充耕地范围完成复垦,让伤痕累累的岸滩重焕生机。

守护不止于水,也在于岸上的生灵。在闽江闽侯段左岸,一棵百年古樟树曾在拆迁清表时遭不当修剪。接到市人大常委会生态行业代表联络站反映后,闽侯县检察院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邀请林业专家现场“会诊”,督促职能部门科学整改。

以此为起点,福州市检察机关强化对全市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网络,让这些见证历史的生命在法治荫庇下继续枝繁叶茂。

城水共生:司法护航宜居品质提升

当闽江蜿蜒流入福州主城区鼓楼区,其治理重点也从流域保护转向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与人居环境。今年8月12日,“福道检心 公益诉讼检察实践基地”在鼓楼区福道蛇山段落成,成为福州生态检察嵌入城市治理的新地标。

这个基地的诞生,源于一场险情。2023年9月,台风“海葵”带来的强降雨引发鼓楼区蛇山山体滑坡,泥石冲入邻近小区,虽无人员伤亡,但隐患如悬顶之剑。2024年3月,鼓楼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地质专家及监督员实地勘查,运用无人机固定证据,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治理地质灾害。 

然而,整治工程因技术复杂、招标多次流标而陷入僵局。2024年6月15日,鼓楼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在区综治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及招标专家召开圆桌会议,厘清难点,提出专业建议,促成招标成功。次年4月,工程竣工,业主代表特送来题有“滑坡无情 检察有情纾民困,青山无言 法治有言焕新颜”字样的锦旗。

作为福州主城区生态司法保护的中坚力量,台江、鼓楼、晋安、仓山等检察院依托“林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持续发力。他们聚焦闽江公园北园防洪堤外违建、餐饮企业污水直排内河等显性环境治理顽疾,实施服务城市品质提升10条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破坏水资源犯罪专项检察”,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为构建“山在城中、城在水中”的生态福州贡献检察智慧。

法治利剑不仅指向显性顽疾,更斩断侵蚀生态根基、威胁水岸安全的隐形黑手。今年3月,仓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福山福水检察蓝》案例研究专刊。2022年起,张某权等12人以港池清淤为名,在闽江仓山段大肆盗采海砂,形成黑色产业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仓山区检察院在追究刑责的同时,精准厘定生态损害责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成功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并强制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的办理,有力震慑了破坏城区水岸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闽江穿城而过的福州主城区筑牢了坚实的法治安全屏障。

支流清韵:守护水源涵养绿色发展

在仓山区,闽江南支乌龙江迎来其最大支流——永泰县大樟溪。如今的大樟溪是福州“一闸三线”工程的主水源,为都市圈580万人口输送清泉,也让永泰县在守护绿水青山中收获了金山银山,生动诠释着“两山”理念。

永泰县检察院将大樟溪保护置于核心位置。针对河流污染跨区域特征,在“一闸三线”莒口闸蓄水关键期,该院联合下游的闽侯县、仓山区检察院组建跨县区办案组,合力整治大樟溪塘前段砂石转运污染问题。

目光亦投向源头。永泰县检察院主动牵头,与大樟溪上游的德化县、仙游县检察院及河长办会签《关于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加强大樟溪保护跨域协作的意见》,深化“四市六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检察官的足迹遍及大樟溪流域19个乡镇,推动整治污染企业9家、规范养鳗场17家,解决重点水环境问题12个。

守护的成效,最终流淌在清澈的溪水中。如今,莒口闸断面水质稳定性显著提升,大樟溪及其支流水质常年稳定在Ⅱ类标准,真正实现了“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海陆交响:创新修复共绘蔚蓝未来

在闽江入海口,守护海岸生态成为新课题,沿海防护林是抵御风沙侵蚀的绿色长城。然而,2021年至2024年间,林某某等4人未经审批,在长乐区某海岸非法占用沿海防护林地11810平方米建造养虾池,对脆弱的海岸生态系统造成重创。

今年1月,长乐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该案时,深刻认识到其不仅触犯刑律,更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月26日,该院依法向长乐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林某某等4人赔偿林地恢复费用约85万元及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约3.7万元。

案件办理面临现实困境:池中海虾即将成熟,当事人及家属担忧血本无归,抵触情绪强烈。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处理,而是多次沟通法院、当事人及律师,创造性地提出:允许林某某将海虾养大售出,所得款项专项用于生态修复。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林某某等人自愿出资3.7万元认购林业碳汇452吨进行替代性修复,并自行拆除虾池、恢复林地。今年5月22日,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其余3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该案实现了惩治犯罪、修复生态、化解矛盾的三重效果。

位于连江县琯头镇的川石岛,闽江东北支流从这里奔向大海。在这里,另一种创新实践正在展开。连江县拥有全国首个县级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和全国首家海洋渔业碳汇交易资质企业,连江县检察院积极响应“双碳”战略,主动对接平台、行政机关及企业,推动构建碳汇技术支撑体系。在办理生态案件时,该院积极探索引导涉案人员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的“蓝碳司法”新模式。

区域协作亦同步深化。连江县检察院已与福州鼓楼、福清等多地检察院达成共建协议,并于上半年共同办理了跨区域认购海洋碳汇案件,其中一起案件涉及全国首宗沉积物和惰性溶解有机物海洋渔业碳汇交易,为生态修复开辟了全新路径。

百川归海,法治护航。闽江,这条奔腾不息的母亲河,在福州市检察机关的倾力守护下,正焕发出更加动人的生态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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