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联合福建闽江河口湿地管理处、长乐区司法局签署《关于加强公益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的联动意见(试行)》,并在省内率先揭牌设立湿地生态矫正公益实践基地,助推擦亮福州“国际湿地城市”金字招牌。 该实践基地聚焦缓刑人员社区矫正需求,构建“生态修复劳动+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三维矫正体系。通过制定量化修复任务清单,推动生态破坏者在劳动实践中提升环保意识、掌握保护技能,实现从“违法者”到“守护者”的转变,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可量化、可追溯、可监督。 当日,长乐法院还联合福建闽江河口湿地管理处、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净滩护海”志愿服务活动。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