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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胜诉权益“落地有声”!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多举措破解“执行难” 司法实践中,“执行难”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近年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深化立审执融合、探索执拘分离改革等举措,全力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共执结案件3245件,首执案件终本率23.27%,执行完毕率45.17%,执行到位5.86亿元。 升级服务品质 “如我在诉”优体验 如何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持续提升群众执行服务体验?秀屿法院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便捷化的司法需求为导向,打造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执行服务窗口。 秀屿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优化执行服务中心布局和功能。简化窗口工作流程,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将立案咨询、案件查询、线索提交、案款发放、异议受理、财产查控、信访接待等事务纳入窗口办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引分流、高效审核、快速立案,让群众少跑腿、服务多跑路。拓展服务内容,结合群众多样化来访需求,提供文书参考模板,方便来访人员随时取用。严格落实执行法官窗口值班制度,“面对面”答疑,今年来,累计接待群众4000余人次,让群众“诉求有人听、疑问有人答”。 如何让执行服务“快”起来?秀屿法院深度运用智慧执行成果,依托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APP等平台,实现案件进度查询、财产线索提交、联系执行法官等执行事务“掌上办”“随时办”,执行工作人员及时完成线索核查反馈。该院全面推行线上立案、电子送达、网络查控等,实现财产线索“一键提交”、执行进展“实时推送”。与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等构建全方位网络查控系统,达成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即时查询、快速冻结与高效处置,查封房产、车辆447件(辆),大幅压缩财产查控周期,降低当事人奔波成本。 此外,秀屿法院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执行权运行规范、案款处置管理等制度机制,推动执行工作标准化。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聚焦执行案款收、存、管、发各个方面,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好审批把关、对账核查等制度,严格明确案款暂缓发还事由及期限,确保执行案款各环节规范有序。加强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对暂无财产线索的,由专员定期回访、核查;对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及时恢复执行。2024年来,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5.82亿元,“终本清仓”专项执结终本案件808件,执行到位2.15亿元,以制度刚性保障执行规范性。 嵌入执行思维 “全程促执”强根基 如何从源头减少执行障碍,降低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成本?秀屿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把“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提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 在立案环节,秀屿法院加强诉讼风险提示与引导,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4900余份,重点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将面临的强制执行措施和失信惩戒后果,增强当事人自动履行预期。紧扣“促进自动履行”,同步做好财产保全的评估、引导,立案时主动评估审查执行风险,对存在转移财产风险的,积极引导、协助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并依法快速审查办理。2024年以来,申请财产保全数量达800余件,实现“应保尽保”,为后续权益实现筑牢财产基础,从源头上减少执行不能风险。 在调解过程中,秀屿法院不仅注重矛盾化解,更注重履约保障。积极审查义务人履约能力,对金额不大、条件成熟的,鼓励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确保纠纷一次性解决。对于义务人信用较差、分期履行或者履行期限较长的、有利用调解拖延给付可能的,主动向权利人释明后果,提示权利人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要求义务人提供履约财产担保或第三人担保,保障权利人权益实现。同时,向义务人告知强制执行风险,让义务人了解未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后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秀屿法院深化全过程释法说理,承办法官在庭审、宣判、判后等节点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同时,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清晰、准确地表述当事人权利义务内容、履行标的、履行期限等,避免因表述不清给自动履行或强制执行造成障碍。推行执行通知前置,将执行通知书中关于履行义务、拒不履行后果等内容,直接嵌入民事案件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主文或尾部落款部分,制作相关裁判文书4300余份,提前给义务人施加压力,促使其积极履行。 深化执警协作 “铁腕执行”树权威 如何将群众手中的“纸上权利”高效兑现为“真金白银”?秀屿法院探索实行由执行局办理拘留决定、司法警察集约实施司法拘留的“执拘分离”模式,以强制力保障执行效果。 秀屿法院建立清晰的内部协作链条,形成打击拒执的强大合力。执行法官专注于案件审查,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书。同时,负责前期被执行人信息摸排、风险评估、法律文书准备等,为后续执行提供精准靶向。法警大队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专业优势,依据执行局提供的文书材料等,承担精准查找、现场控制、人员拘传、押解送拘及处置执行现场突发情况等司法拘留行动的全过程实施。 秀屿法院将现有法警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实行编队管理,分为4个拘留小组行动,每个小组由2名法警、4名辅警组成,轮流出警。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行踪、规避执行等特点,拘留小组提前与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加强沟通,强化信息研判,了解被拘留对象的去向情况,提高“找人”效率。针对执行现场可能出现的抵抗、甚至暴力行为,提前制定个案应急方案,确保执行过程安全、稳妥、有序。 此外,秀屿法院实行“一对一”专人对接工作模式,执行局在梳理案件清单后,由专门人员于每周五将拘传、拘留电子台账发送至法警大队指定人员,并附拘留决定书、生效裁判文书和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等材料,确保信息互通、行动协同。送检送拘期间,执行法官、司法警察人员针对性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析理,促成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义务。自今年3月底实施“执拘分离”机制以来,共出动警力410余人次,上门督促276件,拘传到被执行人104人,实际送拘59人,促成和解履行55件,执行到位金额24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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