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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住房和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以及洪山桥社区志愿者,在西河智慧体育公园开展“共护城市内河,同建生态家园”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 当天,鼓楼法院在官方公众微信号发布《司法保护令》。活动伊始,鼓楼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颜凌宣读《司法保护令》。保护令明确在鼓楼辖区城市内河区域禁止张网捕鱼、禁止丢弃生活垃圾、禁止未经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污水等15项禁止行为。保护令不仅为城市内河筑牢法治屏障,更通过明确行为边界引导市民游客树立保护意识。 活动现场,鼓楼法院与区住房和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共同签署《城市内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上图)。该《协议》以“依法协同、问题导向、预防为主、共治共享”为原则,搭建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诉讼协同机制、宣传协同机制、业务交流机制,构建“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协作联动”的城市内河保护体系。 此外,社区志愿者沿着新西河步栈道开展内河清洁工作,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环保法律法规,普及城市内河保护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监督者和捍卫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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