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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检察院深化拓展“晨巡晚议”制度—— 村民家门口的听证室 暮色四合,灯火渐明。近日,一场特别的听证会于夜晚时分在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村委会会议室举行。古田县检察院深化拓展“晨巡晚议”制度,将听证室“搬”到村民家门口,在夜色中公开宣告送达黄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的不起诉决定书,让公平正义以最温暖的方式照进百姓心中。 2023年,黄某某与彭某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经村委多次调解未果。2024年初,黄某某为占有该土地,将彭某修建在土地上的附着物毁坏,价值1万余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今年3月,古田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案发地调查,走访当事人邻里及基层组织,全面了解土地权属纠纷背景、矛盾根源及当事人现实状况。 古田县检察院联合村委会、公安机关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鉴于该案矛盾起因存在历史缘由、双方已达成和解、损毁财物价值不大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古田县检察院依法对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晨巡”访民情,“晚议”定公道。今年8月14日晚,考虑到当事人农忙早出晚归,检察官决定将听证会开进村委会会议室。简易的桌子组成庄严的听证席,承办检察官、听证员、当事人围坐一堂。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检察官清晰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现场释法说理。听证员围绕案件细节逐一提问,检察官结合走访情况、证据链条和法律适用,条分缕析予以回应。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遵守法律规定。”黄某某捧着不起诉决定书激动地说。 这场夜间听证会,是古田县检察院深化拓展“晨巡晚议”制度的生动实践。当检察蓝融入夜色,当法律文书送到百姓手中,传递的是司法为民的赤诚忠心。 古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晨巡晚议”制度在检察环节落深落细,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筑牢社会和谐之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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