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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1:50:47

法槌声里果香浓——建阳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合伙纠纷案

作者: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文慧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清晨,闽北建阳的桔柚园还浸在薄雾里,老许握着果剪的手透着轻快。不久前,建阳法院的判决书送到他手上,纠缠两年的合伙官司尘埃落定,果园里飘了整月的焦灼气,终于被桔柚的甜香冲散了。

老许的心事要从二十多年前他和好友老李的合作说起。2001年,老许和老李一起创办了木耳厂,两人签订合伙协议,把股份分成四股:老许三股,老李一股,今后财产、收益和亏损都按所占股份来分。随后两人看桔柚市场前景好,就将厂地用来种植桔柚。

2013年底老李因身体退出产业管理,次年1月,两人对此前的收益做了结算,老李之前从合伙收入里预支了费用,便给老许出具了26万余元的欠条。此后,老许便一人管理着厂房和果园,只是每年还会给付老李一些桔柚。

2022年,老许将厂房用于出租收益,老李听闻此事发来微信语音询问。老李提出老许当时承诺每年给老李分10000元租金,用来抵扣之前老李欠条里的钱。

随后,老李要求分割四分之一的厂房和果园及2014年以来的厂房租金、果园收益,老许以老李已退出合伙为由拒绝。“你2014年就退伙了,这些年产业都是我在管,凭什么分。”

究竟是仍在合伙,还是早已散伙?两人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多年的情谊化作怨怼,最终双双诉至建阳法院。

为了让两位老人看懂、服气,法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账算清、把理讲透”。他一次次翻看合伙协议,核对各项条款,查阅微信语音记录,层层梳理案件时间节点……“像串珠子一样,将这些证据串好、捋顺,就明白账怎么算,理怎么讲了。”

围绕“合伙关系是否存续”这一核心问题,法官展开细致的事实核查和逻辑推理:老许和老李签订过合伙合同并共同合伙经营十余年,已有一定合作基础。尽管老李2014年出具欠条后退出合伙事务的管理,但并无证据证明合伙合同已解除,且当时两人没有对合伙厂房及桔柚园等合伙资产进行处置分配,老许每年也持续给付老李桔柚,说明老李是“退出管理”而不是“退伙清算”,两人的合伙关系其实一直延续。直到2023年3月22日,当事人提出诉请解除案涉合伙合同并进行结算,才能认定合同自该日起解除。

确认合同解除时间后,为了给判决提供扎实依据,也为老人们节约诉讼成本,法官以询价的方式确定了鉴定机构,准备对厂房和果园进行估价。

评估过程中,老许对仍要评估自己独自经营了近十年的果园不解,通过锁门、拒接电话等形式阻挠评估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老许最终同意评估人员进场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案涉资产在2023年3月的市场价值为92.15万元。

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合伙关系,老许应支付老李其合伙财产的四分之一折价款及2014年至2022年的厂房租金,共计32万余元;老李应支付老许欠款26.7万余元,两相抵扣,老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老李5.3万余元。此外相关鉴定费用也根据案涉合伙合同约定的份额由两人负担。

宣判后,法官对两人进行耐心的判后答疑。“判决结果比我想象中要好,这些证据让我也服气了,闹成这样说来也是当年我们没有商量好。”老许说道。随后他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这场合伙纠纷息诉化解。

如今的果园里,老许正给果树刷防冻漆。金黄落叶扫成堆,踩上去沙沙响。他想起法官的话:“账清了,心就亮了。”远处山坳里,桔柚甜香混着泥土味飘来,老许直起腰,对着满园果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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