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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21:49:51

隔夜酒驾致事故 保险赔偿被驳回

作者:陈璇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隔夜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纠纷案件。

2022年1月28日,陈某生隔夜饮酒后驾驶小车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电梯出入口处碰撞行人余某,造成余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陈某生血样中酒精含量为32.42mg/100ml。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生饮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事故路段时,未确保安全驾驶、避让行人,致车辆碰撞行人造成事故的发生,陈某生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

由于陈某珠系案涉车辆所有权人,为该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陈某珠、陈某生向被害人家属支付完赔偿款后,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支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陈某生饮酒为由拒赔商业险,陈某生、陈某珠遂起诉至三元法院。

三元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公安部制定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明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20mg/ml,<80mg/ml,为饮酒后驾车。故是不是酒驾,应以事发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界定,至于饮酒后至事发时的间隔时间长短或者是否隔夜,并非界定标准。

综上所述,陈某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三元法院由此判决驳回陈某珠、陈某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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