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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42:20

私宰生猪并贩卖 非法经营被判刑

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陈瀚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一男子私设屠宰场,并宰杀生猪出售。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非法经营案,判处被告人吴某社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2万元。

2023年的一天,吴某社在福鼎市管阳镇某村集市闲逛时,看着热闹的猪肉摊位,心里打起了小算盘。随后,他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购买了57只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

为了宰杀这些生猪,吴某社在该村某民房私设屠宰点,并将宰杀好的生猪制品放在摊位进行售卖,销售金额12.4935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万余元。2024年11月中旬,吴某社被公安机关查获,并查获尚未销售的生猪肉46.25公斤、活体生猪4只、特殊厨用刀具4把。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社违反国家规定,私自设立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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