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9-05 15:54:36

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以全面履职服务平安建设大局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牟丽鸣 吴凯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需求入耳 服务用心

——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以全面履职服务平安建设大局

近年来,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平安建设工作大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找准检察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平安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履职尽责,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贡献检察力量。

“枫桥经验”解矛盾

2024年3月,小吃业主小李为陪伴母亲张女士解决养老合同纠纷问题,不得不暂时放下繁忙的小吃生意走进沙县区检察院,提出民事检察监督的申请。

这场纠纷的源头,是张女士关于生父的养老费官司。她年幼时被邻村一户人家收养至成年,却被一家养老公司起诉要求承担生父的养老费用。张女士不服判决,与养老公司的矛盾越闹越僵,也影响到小李的小吃店生意。

沙县区检察院介入后,承办检察官兵分两路:一边前往张女士曾经生活的两个村庄、派出所、镇政府等地调查;一边远赴外地,寻找相关证据和线索,最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成功推动法院采纳该建议。

“案结”易,“人和”难。为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法院、镇政府等多方紧密配合,共同发力,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和情感沟通,最终各方达成和解协议。

这仅是沙县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以“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为枢纽,聚焦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司法救助、咨询、查询“六合一”受理,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整合”接访功能,打造“线上+线下”全时空信访服务网。

同时,沙县区检察院建立“领导包案+检察听证+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机制,对涉及立案监督、刑事申诉等类别的首次信访,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并积极开展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妇联等第三方力量参与释法说理等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创新“检力下沉”模式,选派干警以常驻的形式入驻综治中心,通过“检力下沉、服务前移”模式,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2024年以来,该院领导共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3件,召开检察听证7件。

全面履职护发展

2023年10月,在办理罗某某冒充民警诈骗案中,沙县区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依法履职,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办快结,维护司法正义。经审查,罗某某多年来冒充民警诈骗6名被害人10多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这背后,是该院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民生犯罪的“零容忍”——2023年以来,沙县区检察院办理非法集资、电信诈骗122件247人,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沙县区检察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打击犯罪一线,该院严惩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侵财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在反腐倡廉战场,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协作,2023年以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1件27人,量刑建议采纳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对两起行受贿案邀请国企、金融部门旁听庭审,以“行贿受贿一起查”形成强力震慑,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该院做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探索“不起诉+”模式,加强线索移送,让被不起诉人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破解危废治理难题,2023年3月,该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案时,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模式,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组织清运油墨原料18.04吨、废渣36.66吨,清理坑塘废水;同时,引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监督促整改,确保“现场无异味、危废全转移”。

司法为民守初心

2022年,脑部受损、身患残疾、生活无法自理的被害人小晴(化名)因多次被父亲遗弃、母亲失能无监护能力而陷入困境。沙县区检察院获悉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遗弃罪对小晴的父亲提起公诉,并联动区民政、法院撤销其监护权,为小晴指定新监护人。同时,该院认为小晴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报沙县区委政法委审批,决定给予小晴司法救助3万元,报请三明市检察院开展联动救助……

对未成年人的守护,是沙县区检察院的温柔坚持。近年来,该院深化综合司法保护,针对控辍保学、托管机构安全、未成年残疾人保护等问题,通过磋商或者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职8件;与社工组织共同制定监护帮教方案19件,开展心理疏导6次;向30名监护缺位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用“检察蓝”托起“少年的你”。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在民生领域,他们同样全力以赴——

综合运用支持起诉、仲裁、监督等方式,帮助2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81.93万元;

办理七旬老人陈某榕申请执行监督案,督促法院赴外地成功查控已改名的被执行人,帮助陈某榕拿到迟到26年的执行款;

落实“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院领导带头及时走访所挂包的乡镇、街道,了解社情民意以及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和诉求。通过在各乡镇圩日摆摊设点开展法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平安建设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沙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新表示,该院将持续贯彻《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担当,在守护民生中传递温度,为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交出更亮眼的“检察答卷”。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