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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我现在怀孕6个月了,上个月,我的丈夫因车祸不幸去世。处理遗产时,他哥哥表示,孩子还没出生,不能算人,坚持不给孩子分遗产。请问,我肚子里的孩子有资格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吗? 【解答】 凌美英(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您肚子里的孩子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同时,该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您无需因亲属反对而妥协,法律明确保障了胎儿的遗产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必须为其保留相应份额,待孩子出生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终继承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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