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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4:42:43

同音误诉闹乌龙 核实撤诉免纷争

作者: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周文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男子起诉借款人,因名字同音“闹乌龙”,最终申请撤诉。近日,闽清法院坂东法庭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了解,2012年间,池某某向包某借款18000元,包某以现金方式交付借款,池某某立借条为凭,双方没有约定借款期限。但此后多年,池某某未偿还包某借款,无奈之下,包某将池某某诉至闽清法院。

闽清法院受理该案件后,立即制作应诉材料,并根据包某提供的池某某身份信息向被告池某某送达应诉材料,但收到应诉材料之后,池某某当天打电话联系法庭干警,称其根本不认识包某,更不可能向包某借款,情绪十分激动,在平息其情绪后,法庭干警耐心与其沟通,了解到在池某某同村,有一位村民与其名字同音,仅最后一个字不同。法庭干警察觉到身份疑点,立即联系包某,要求认真核实借款人的身份信息。经过核实,包某这才发现被告池某某与实际借款人名字同音,并非借款人,实际的借款人是与池某某名字同音的同村人,最终包某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错误的诉讼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还可能侵害被误告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起诉之前应当认真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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