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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4:42:43

从“争对错”到“为老人”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陈丽如   来源:   责任编辑:

病床上的杨某周老人终于可以安心接受后续治疗了。此前,围绕他意外坠床后的赔偿问题,家属与闽侯县某养老护理院(以下简称养老院)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近日,在闽侯县司法局上街司法所与多部门联合调解帮助下,这场横亘在双方之间的坚冰被成功打破。

7月5日,杨某周老人在养老院居住期间不慎发生坠床事故。事发后,老人家属与养老院方曾在辖区荷塘派出所就相关事宜签订调解协议。但随着老人后续病情出现变化,双方在赔偿金额及责任认定等方面再次产生分歧,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

“我父亲居然还有骨折这个情况,这协议不能这样定,你们得承担全部费用。”杨某周儿子焦急地表示。

“我院可以多承担5000,但是要全部费用不合理。”养老院代表表示。

眼看协商一次次陷入僵局,双方心力交瘁,经双方自愿申请,由闽侯县上街镇综治中心牵头,上街司法所联合荷塘派出所、民政部门共同参与介入此次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明确调解原则与基本程序,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杨某周老人家属方指出,老人系低保对象,经济困难,除养老院已垫付的15000元外,尚有约20000元医疗费用未结清,要求院方承担全部费用,并提出为老人转院继续治疗。养老院方虽承认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坚持按原协议履行,并提出家属亦应分担部分费用,同时对转院后治疗的必要性和恢复标准存有疑虑。

养老院方随后提出两种方案:一是通过司法诉讼明确双方责任;二是由养老院全额承担老人在本次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老人出院后任何情况均与养老院无关。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就老人作为低保户可享受的国家供养政策做了详细说明。

调解员没有急于求成,而是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他对家属方说:“走诉讼程序时间漫长,老人的治疗等不起。”又对院方说:“全额承担本次费用是展现诚意、维护声誉的最好方式,一旦诉讼,带来的影响可能远超现在的付出。”最关键的是,调解员抓住了“老人权益”这个最大公约数,把双方的立场从“争对错”拉回到了“为老人”的共同基础上。

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养老院承担老人在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另行支付精神损失补偿费1800元;老人出院后的一切身体状况及后续问题均与养老院无关;家属作为法定监护人全权代表处理此事,并承诺不再就本事件向养老院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本纠纷调解协议于9月3日正式签订,双方均表示无异议,实现了“案结事了”,让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终在法、理、情的交融中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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