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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基层“试验田” “这个被执行人我熟悉,现在人在某工地打工,我联系他家里人,看看他能不能回来一趟……”金井片区东崑村老支书薛由佳向执行法官说道。一起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终于出现转机。 “入驻法庭后,离群众更近了,和村干部更熟了,执行工作比以前更好开展了。找不到人的时候,遇到交流困难的时候,我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村支书,很多难题便迎刃而解了。”刚入驻人民法庭的执行法官高华燕感慨道。 平潭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平潭海岛地域分布特色,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率先推出“法庭+执行”工作模式,即执行法官各带1名书记员1名法警下沉入驻4个派出人民法庭,与所辖片区、村居深度交流融合。 “执行法官入驻法庭不仅给法庭带来了活力,还促进审判阶段的调解工作。”金井法庭负责人潘瑜说道,“在案件审理阶段,特别是做调解工作的时候,执行法官能以‘第三人’身份参与,对执行阶段的工作做好释法明理,往往能够促成双方的和解,真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推动矛盾纠纷从‘末端执’向‘源头治’转变。” “多亏了执行法官提前介入。”金井片区金井镇建新村党支部书记魏文纲谈起去年村里发生的一起因雇佣关系引发的赔偿纠纷说道。 2024年5月,郭某某雇佣邻村的林某某在自家渔排从事海产品养殖工作,工作期间,林某某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陈某向郭某某索赔120万元的赔偿金,而郭某某仅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5万元。巨大的赔偿金额差异,引发双方产生分歧。 该案经多次调解未能缓和,诉至法院后,派驻金井法庭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法庭+执行”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所、派出所以及当事人所在村居的村委干部、网格员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通过“群众说事+干部说情+法官说法”三步齐驱,按下定分止争快捷键。最终,郭某某同意按照16.5万元金额进行补偿,并当场支付。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正如平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所说:“执行工作不能满足于就案办案,要学会借智借力借势,更要向机制要效能、向管理要效率,从机制创新和源头治理上破解执行难题,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引导,全方位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机制运行以来,平潭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372件,同比提升3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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