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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家伪装成与正规销售渠道毫无差别的网店,背后的店主自始至终未发出过一件商品,却用虚假承诺诱骗大量消费者下单。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诈骗案,揭开虚假购物平台的骗局。 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张某、黄某以先前创立的公司为基础,招募郭某、林某等人搭建仿冒购物平台网站,诱导被害人在网站上购物,在骗取被害人支付货款后以不发货的方式非法获利。截至案发,公司采用此种方式获利高达1000余万元。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黄某、郭某、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张某、黄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张某、黄某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退出赃款,扣押的汽车、查封的房产经依法拍卖或变卖后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 仿冒购物平台诈骗案件不仅侵害消费者利益,还扰乱市场秩序、削弱大众对网购的信任,阻碍电商行业发展。远离骗局需牢记四点:(1)选对平台。优先选择知名度高、口碑良好的正规电商平台进行购物,核查网站域名是否规范、备案信息是否合法;(2)别贪低价。对远低于市场价且无合理解释的商品保持警惕,避免因贪便宜受骗;(3)安全支付。选择平台自带或知名第三方支付渠道,拒绝私下转账、扫码给陌生账户;(4)护好信息。不向不明渠道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定期更换高强度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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