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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5:20:45

平潭、长乐共筑海上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黄颖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画好“同心圆”,搭建“连心桥”。为深入贯彻“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部署,探索构建海洋保护治理大格局,近日,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与长乐区检察院赴平潭开展共建活动,携手助推闽东北“四市一区”检侦协同联盟走深走实。

海洋生态是闽东北区域发展的核心资源,跨域协同是守护蔚蓝的关键路径。平潭、长乐两地检察机关在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暨检侦协同联盟框架下,率先探索有关生态、公益诉讼检察领域协作实践。

双方将海洋生态资源保护置于首要位置,建立滨海湿地、近岸海域、海岛等关键区域联合巡查常态化机制,重点打击盗采海砂、破坏红树林、非法捕捞、陆源污染等突出违法行为。

同时,搭建监督线索移送与协作办案平台,通过联络员机制实现跨辖区案件线索“一键移送”,确保线索处置精准、办案高效。针对跨区域、链条化的破坏海洋资源犯罪,两地检察机关还将在案件管辖协调、证据调取固定、法律适用研判等方面深化协作,形成“全链条”打击合力,筑牢海洋生态资源司法防线。

双方还将重点协同保护海洋产业知识产权,加强对海洋产业及平潭鲍鱼、平潭紫菜、长乐鱼丸、漳港海蚌等地理标志海产品牌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服务保障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暨检侦协同联盟框架下,个案办理还创新引入“平潭海洋碳汇”跨区域生态修复机制。活动当天,现场还举行审查起诉阶段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购买司法碳汇活动,通过手机小程序一分钟完成近万元的“岚碳”购买核销,实现应早尽早替代性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平潭、长乐海域相通,部分涉海犯罪嫌疑人存在平潭、长乐海域流窜作案的情形,该案也是长乐区检察院首例引导购买“岚碳”案件,开启后续两地检察院在办理类似案件的深度合作。

同时,针对作案地点、抓获地点、嫌疑人居所地存在两地交叉的情形,两地检察院将在行刑衔接、社会调查、社区矫正监督等方面及时会商,加强外出社矫对象委托协管等方面合作,实现异地能“协管”、本地能“监督”。

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要塞及驻泊点,平潭、长乐两地均蕴藏着丰富的海洋文化遗存。参加活动人员走进壳丘头遗址博物馆,深入了解有关海洋文化保护情况。双方围绕涉海工程建设可能对涉海文物造成的影响,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与风险评估协作机制,推动文物保护关口前移。

平潭、长乐陆路相通、渡口接驳,相关通道的安全关乎区域发展大局。平潭屿头渡口与长乐松下渡口隔海相望,每天六趟客轮往返接驳,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更是极大便利了两地交往。当天,与会人员来到周边码头,实地察看有关安全设施,了解客船经营情况,并就共同督促维护海上通道安全以及大桥沿线周边公益保护等问题深入交流。双方将通过定期会商、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全方位协助筑牢通行安全防线。

平潭和长乐共拥宝贵的海洋资源与深厚的海丝文脉。此次共建是深化海洋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海上福州”建设的重要一步,更是闽东北“四市一区”检察联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各方将以“检护蔚蓝”为使命,通过监督线索高效移送、海洋碳汇修复等创新机制,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构建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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