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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20:18

福州马尾法院组织司法调解助企“轻装”再出发

作者:林珊 吴予曈 方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一案化债3400万余元

——福州马尾法院组织司法调解助企“轻装”再出发

日前,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派驻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审判团队圆满调解海峡银行福州开发区支行诉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民营企业化解债务3400万余元,减免全部复利以及已产生的罚息98.8万余元。至此,纠纷得解,拥有关联企业超10家的福建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卸下包袱、向新出发。

“我愿意调解,企业正在进行资产收购,直接判决对我们企业发展的影响很大,希望给予宽限时间。钱,我们能够还上。”案件受理后,经办法官接到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主发出的恳切“求助”。

在征求海峡银行福州开发区支行先行调解意愿后,案件通过“总对总”平台推送福建省信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信和消保中心)开展先行调解。借助审执中心“一栋楼办公”、数字化赋能的集群工作优势,案件信息和当事人诉求第一时间同步传递给信和消保中心派驻调解员。

信和消保中心从金融监管协同角度,进一步督促金融机构贯彻惠企安商举措,优化调解方案。在保障金融债权的前提下,海峡银行福州开发区支行对该案调解始终持欢迎态度。原本对立的诉辩格局,变成了“民营企业—人民法院—调解组织—金融机构”四方融合之音。

“我们是很优质的企业,因为这笔贷款被起诉,我已经好几晚上睡不着觉。资产收购已经在进行中,请求再给我们一点时间,不要着急判决,帮助我们保护企业声誉。”案件庭审后,企业主提出了“缓”判的陈情。

“案结”易,而“事了”难。在确认资产收购属实的基础上,经办法官再度征求海峡银行福州开发区支行调解意愿,从“跳出法院看发展”的大局出发,让案件有了更多调解时限。从“斡旋”到“入局”,民营企业资产收购进展到什么阶段、遇到哪些困难、有否需要帮助沟通协调的地方,既是民营企业的“自家事”,也成为经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心头事”。原本不同的社会角色,同向步入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融“赛道”。

“法官,资产收购基本完成,月底可以到款。”企业主第一时间主动告知经办法官企业经营动向,并在经办法官和调解员的主持下,与海峡银行福州开发区支行就债务总额、息费减免、还款期限等项进行调解磋商。

调解方案确认后,海峡银行福州开发区支行立即层报总行审批,海峡银行总行畅通涉企纠纷调解协议审批机制,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调解方案,减免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涉贷款的全部复利,并减免已产生的罚息98.8万余元。

考虑到企业主在外地出差,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马尾法院审判团队利用审执中心在线调解、在线签章等便利诉讼的数字化手段,组织当事人各方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签订调解协议。原本负债涉诉的“烦心事”,转而在实体让渡、程序简便的“宽和”融洽之局中化解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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