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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南安市翔云镇翔山村“大仑坪”山场,林木郁郁葱葱,清风拂过枝叶间,洒下斑驳的光影。难以想象,这片生机盎然的山场,曾因非法施工变得满目疮痍。 卓某在未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佣工人平整林地、修建道路,经鉴定,其占用林地面积达26余亩,因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诉至南安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卓某通过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最终,鉴于卓某认罪悔罪,在宣判前已全部恢复涉案林地被破坏植被,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这起案件,正是南安法院司法护绿的生动实践。 守护绿水青山,司法重任在肩。近年来,南安法院创新构建“审判+修复+教育”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为绿水青山注入法治动能。该院坚持生态环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强化事前预防性司法和事后恢复性司法相结合,严格落实绿色原则,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污染等各类案件。通过专业化审判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有机统一。 “审判只是生态修复的开始。”南安法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联合多部门深入盗伐林木案、环境污染案现场,测绘受损林地和水源,开展修复方案可行性研究,强力督促“破坏者”转为“修复者”。 南安市地理位置独特,水系丰富,东溪西溪贯穿。为守好“两溪一湾一山”(即东溪、西溪、石井湾及九日山)的生命动脉,该院专门打造生态司法服务示范点,联动多家单位启动《“两溪一湾一山一桥”生态协同保护备忘录》,构建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调研实践、司法建议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生态司法监控平台。今年以来,该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21场次,覆盖群众2000余人,为武荣大地注入生生不息的法治活水。 在司法护航助力下,东溪西溪碧波澄澈,山湾林地郁郁葱葱,生态岸线串起城乡风景线,生态红利惠及万千百姓,一幅青绿长卷在南安徐徐铺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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