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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金钥匙” 激活“新动能” ——闽侯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从各司其职到协同共治,从矛盾纠纷“四步十调”到便民解纷“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把“金钥匙”正不断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近年来,闽侯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推动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诉非联动机制,延展多元解纷路径,擦亮本土调解品牌,努力做实公正司法、定分止争,助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预防。 金融纠纷一站解 借款人林某因投资失败未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欠付本息共计10多万元。银行自行催收无果后于今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释明综治中心解纷优势,银行同意先行至县综治中心调处纠纷。综治中心收件后,将案件转办至福州数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闽侯分中心。根据该中心“三色管理”机制,该案属于有调解可能的“黄色”案件,遂由银行业协会常驻调解员着手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一方面核实林某确因收入困难而违约,但其已找到新工作,具备较强的还款意愿;另一方面与银行沟通,说明林某实际情况,建议其结合当前政策,给予林某一定的宽限期或分期优惠,避免因诉讼增加不良资产和清收成本。 经过沟通调解,银行同意了调解方案:林某先行支付部分借款,剩余款项分期偿还,并减免部分罚息。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为避免后续再起争议,遂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派驻综治中心法官审查,当天即出具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自今年3月在县综治中心揭牌成立福州数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闽侯分中心以来,闽侯法院创新金融纠纷“三色管理”分级过滤机制,联合综治中心、行业协会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将逾期但未达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但有调解可能、无调解可能且无履行能力的金融案件分别以蓝黄红三色标注。将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引导至行业协会前置调解、不符合调解条件或调解不成的案件流转至法院立案,形成“调解—诉讼”的闭环衔接。截至当前,已引导分流案件647件,开展巡回审判、联席会商等活动9场次,成功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71件。 涉企纠纷商会解 “非常感谢法官及调解员,让我们几年的纠纷能够快速、平和地解决。”今年5月,某绿化工程公司代表与某投资公司代表在签订调解协议后连连称谢。 时间回溯到9年前,某绿化工程公司与某投资公司陆续签订6份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绿化工程公司负责某项目的景观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后因某投资公司拖欠工程款近400万元,某绿化工程公司于今年4月诉至法院。案件被导入“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联合富有公司管理经营经验的特邀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调解过程中,法官负责厘清法律关系、明确争议焦点、释明法律风险;特邀调解员则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从商业惯例、行业现状、诚信经营等角度,指出长期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商誉受损、合作基础彻底破裂等“双输”后果。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全部纠纷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 今年4月,闽侯法院与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等联合打造“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并在闽侯县青年企业家商会设立“商和首邑”会商厅,聘请首批11名具有行业影响力和专业背景的企业家、商会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商事纠纷案件调解。通过“法官释法+行业释规”双轨调解、“先行调解+司法确认”高效协同的调解模式,实现涉企纠纷“一案调多案解”,为实质化解商事纠纷拓宽了多元解纷新路径。截至当前,已成功化解商事纠纷11件,标的额达713.36万元。 疑难纠纷“银发”解 “法官,我们部门被集体通知停工了,公司还拖欠了工资,我们要起诉公司。”今年7月,拨打12368热线的小王情绪有些激动。原来,某科技公司因经营策略调整及经济效益下滑,决定撤销一个部门,并通知该部门员工全体停工,之后再未通知复工,亦未支付工资。此举引发了员工不满,遂欲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该系列劳动纠纷事实较为清晰,鉴于涉及人数较多、双方对立情绪较强,闽侯法院委派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主动联系、耐心倾听每一位员工的诉求,了解到他们并非单纯追求更高的经济补偿,而是焦虑突然失业以及对公司单方决定的不认同。同时,调解员也了解到,企业确实面临经营困境,但希望尽可能妥善处理纠纷,避免声誉受损。摸清双方的诉求和“痛处”后,调解员组织了多轮“背对背”“面对面”调解。不到一个星期,员工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批系列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保障劳动者权益与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双赢”效果。 近年来,闽侯法院积极发挥退休法官“银发”力量,建立退休法官名册,根据专业特长分类管理,选聘优秀退休法官加入特邀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其法律素养深厚、调解经验丰富的独特优势,促进疑难复杂纠纷高效妥善化解。部分特邀调解员入驻院机关集约中心,联合审判团队开展先行调解工作;部分派驻人民法庭,在参与案件调解的同时,加强对年轻干警、调解员等的“传帮带”。今年以来,选聘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3人,化解矛盾纠纷6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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