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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5:20:30

法院限制出入境 被执行人速还钱

作者:邵强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执行法官针对被执行人工作性质作出限制出入境的执行决定,促使其一次性还清欠款,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陈某与妻子郑某开店做生意,申请执行人黄某为其提供原材料。因陈某和郑某拖欠货款累计5万元,黄某催讨多次未果,将两

人起诉至永安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郑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法院执行系统查询陈某和郑某名下财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与陈某、郑某数次沟通未果后,黄某向法院提出限制陈某和郑某出入境的申请。

考虑到陈某、郑某从事外贸生意,要频繁出国洽谈业务,执行法官认为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能极大震慑对陈某和郑某,促使两人尽快还款。经合议庭合议,执行法官同意了黄某的申请,依法作出限制陈某、郑某出入境的执行决定书,并发往公安出入境机关。陈某和郑某得知后立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将拖欠的货款及逾期还款利息支付给黄某。

近日,陈某通过转账方式向黄某支付了尚欠的货款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黄某收到货款后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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