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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探索建立生态公益服务与社区矫正奖惩协作机制,通过创新社区矫正模式,将生态修复与教育改造有机结合,取得良好成效。 连江县检察院将生态公益服务作为生态刑事犯罪社矫对象教育改造的关键载体,在矫对象入矫后,为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及生态修复协议,依托浦口红树林、黄岐海岸等生态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红树林维养、固碳护岸等生态公益服务活动,既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又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改造,预防再犯罪。同时,该院建立“服务时长+修复效果”双重量化考核标准,将生态公益服务表现纳入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表扬、放宽监管适度等“正向激励”与警告、训诫等“反向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调动矫正对象参与生态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此外,该院加强与县司法局的协作联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意见收集等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海之矫”检察监督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广泛开展各类生态公益服务,并细化社区矫正监督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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