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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种子作为农业的“芯片”,是粮食安全的根基,关系到国家农业生产命脉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近期,屏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部署并开展种子安全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为农业生产源头安全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护墙”。 “种子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销售端更是风险防控的关键卡口。”屏南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中,该院将监督焦点精准锁定在种子流通的核心环节,积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翔实的排查方案。结合屏南县种业发展实际,双方明确以经营资质合规性、进销货渠道透明度、备案材料完整性为排查重点,并细化了种子标签标识核验、虚假宣传认定、规范销售台账等具体操作标准。 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执法检查过程中,该院派员全程同步监督,对县域各农资经营门店、种子销售点逐一走访与核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排查存在遗漏等问题,该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执法机关立即整改,确保了此次专项排查行动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销售台账信息记录不全,一旦发生问题将难以追溯。”专项监督中暴露出的此类共性问题,让参与行动的检察干警深感责任重大。这些看似微小的管理漏洞,实际潜藏着坑农、害农的巨大风险,直接威胁农产品质量与整体粮食安全。 面对发现的问题,屏南县检察院迅速启动相应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扩大线索摸排范围。对于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该院果断依法立案审查。通过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的协作,形成了“行政监管+司法保障”的双重保护合力,有效发挥了“前端执法”与“后端司法”的协同驱动作用,构建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的闭环治理模式,有力推动了农资监管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深刻转变。 “销售假劣种子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在组织召开的农资经营户座谈会上,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详细阐释法律责任与经营要求。在整个专项行动中,检察干警既担当严格的法律监督员,也积极成为热情的法治宣传员,累计开展现场普法活动6场,发放宣传手册500多份,有效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同向发力,我们将持续深化‘检察+农业’协作机制,以常态化监督守护农资安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稳定而持续的法治动能。”屏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吴益华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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